应密切监测患者在接受托法替尼口服溶液治疗期间和之后感染体征和症状的发展。如果患者出现严重感染、机会性感染或败血症,应中断托法替尼口服溶液。在托法替尼口服溶液治疗期间出现新感染的患者应接受适合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及时和完整的诊断测试; 应开始适当的抗生素治疗,并密切监测患者。
不推荐将托法替尼口服溶液10 mg每天两次(或托法替尼 22 mg 每天一次)剂量用于治疗 RA、PsA 或 AS。
对于UC的治疗,以达到/维持治疗反应所需的最低有效剂量和最短持续时间使用托法替尼。
在开始或继续使用托法替尼口服溶液治疗之前,考虑个体患者的益处和风险,特别是对于已知恶性肿瘤的患者(成功治疗的 NMSC 除外)、在治疗期间发展为恶性肿瘤的患者以及当前或过去吸烟者的患者。不建议将托法替尼口服溶液 10 mg 每天两次(或托法替尼 22 mg 每天一次)剂量用于治疗 RA 或 PsA。
from FDA,20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