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06 14:12:20 推荐人数: 36
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抑制剂可引起急性肾损伤,需定期对患者的肾功能进行监测,在用药期间,肾功能显著下降的患者,应考虑暂停给药或终止治疗。
晚期肾病、或同时服用可升高血钾水平的药物(如钾补充剂、保钾利尿剂)、或使用含钾的盐替代品的患者,发生高钾血症的风险增加,因此需定期监测患者的血钾水平,并进行相应的治疗,可考虑减少本药用量或停药。
使用内皮素受体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发生体液潴留,若发生明显体液潴留,应对患者进行评估,以确定原因,并考虑是否需要更换或调整利尿剂的用量,随后考虑是否调整本药用量。
为了降低潜在严重肝毒性的风险,在开始使用斯帕森坦治疗前,应检测血清转氨酶水平和总胆红素水平。并在前12个月每月测量一次,然后在治疗期间每3个月测量一次。只有在检测转氨酶水平和总转氨酶水平后,才可以开始使用斯帕森坦进行治疗。
建议用药治疗期间出现肝毒性症状,如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疲劳、厌食、黄痘、尿色暗、发热或瘙痒的患者立即停止治疗,并及时就医。
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出现转氨酶水平异常,则应中断斯帕森坦治疗,并按照建议进行监测。
当肝酶水平和胆红素恢复到治疗前水平时,且仅在未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的患者中,才考虑重新开始使用斯帕森坦治疗。
对于转氨酶升高(3倍ULN)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斯帕森坦。监测这些患者的肝毒性可能更加困难,并且这些患者出现严重肝毒性的风险可能会增加。
对于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的患者或肝酶水平和胆红素未恢复至治疗前水平的患者,不可恢复斯帕森坦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