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可替尼治疗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通过减少剂量或暂时中断芦可替尼来处理血小板减少症。可能需要输注血小板。
发生贫血的患者可能需要输血和/或芦可替尼剂量调整。
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小于0.5×10⁹/L)通常可通过暂停芦可替尼直至恢复而逆转。
治疗前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并在剂量稳定前每2至4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之后根据临床指示进行监测。
已发生严重的细菌、分枝杆菌、真菌和病毒感染。延迟开始芦可替尼治疗,直至活动性严重感染已解决。观察接受芦可替尼治疗的患者是否有感染体征和症状,并及时处理。根据临床指南使用主动监测和预防性抗生素。
结核病:已有接受芦可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结核病感染的报告。观察接受芦可替尼治疗的患者是否有活动性结核病的体征和症状,并及时处理。在开始芦可替尼治疗前,应评估患者的结核病风险因素,高风险患者应进行潜伏感染检测。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既往居住或旅行于结核病高发国家、与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以及有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病史但无法确认是否接受过充分治疗。对于有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病证据的患者,在开始芦可替尼治疗前应咨询具有结核病治疗专业知识的医生。在活动性结核病治疗期间是否继续使用芦可替尼应基于总体风险获益评估决定。
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芦可替尼治疗中曾发生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如果怀疑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应停止芦可替尼并进行评估。
带状疱疹和单纯疱疹:已有接受芦可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带状疱疹感染的报告。告知患者带状疱疹的早期体征和症状,并在怀疑时尽早寻求治疗。已有接受芦可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单纯疱疹病毒再激活和/或播散的报告。监测患者是否出现单纯疱疹感染。如果患者出现单纯疱疹播散的证据,考虑中断芦可替尼治疗;应根据临床指南对患者进行及时治疗和监测。
乙型肝炎:已有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患者服用芦可替尼后报告乙型肝炎病毒载量增加,伴或不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芦可替尼对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患者病毒复制的影响尚不清楚。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指南进行治疗和监测。
停用芦可替尼后,骨髓增生性肿瘤的症状预计会在大约一周内恢复到治疗前水平。一些骨髓纤维化患者在停用芦可替尼后经历了一种或多种以下不良事件:发热、呼吸窘迫、低血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或多器官衰竭。如果在停用芦可替尼或逐渐减少芦可替尼剂量后出现一种或多种这些情况,应评估并治疗任何间发性疾病,并考虑重新开始或增加芦可替尼剂量。指导患者不要在没有咨询医生的情况下中断或停止芦可替尼治疗。当因血小板减少症或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以外的原因停止或中断芦可替尼治疗时,应考虑逐渐减少芦可替尼剂量,而不是突然停药。
接受芦可替尼治疗的患者中曾发生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包括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和默克尔细胞癌。定期进行皮肤检查。
芦可替尼治疗与血脂参数升高相关,包括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甘油三酯。这些血脂参数升高对芦可替尼治疗患者心血管发病率和死亡率的影响尚未确定。在开始芦可替尼治疗后约8-12周评估血脂参数。根据高脂血症管理的临床指南进行监测和治疗。
另一种JAK抑制剂在类风湿关节炎(芦可替尼未获批用于此病症)患者中增加了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的风险,包括心血管死亡、心肌梗死和卒中(与使用TNF阻滞剂治疗的患者相比)。
在开始或继续芦可替尼治疗前,考虑个体的获益和风险,特别是对于当前或既往吸烟者以及具有其他心血管风险因素的患者。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事件的症状以及发生时应采取的措施。
另一种JAK抑制剂在类风湿关节炎(芦可替尼未获批用于此病症)患者中增加了血栓形成的风险,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和动脉血栓形成(与使用TNF阻滞剂治疗的患者相比)。在临床试验中接受芦可替尼治疗的骨髓纤维化和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中,芦可替尼组和对照组患者的血栓栓塞事件发生率相似。
出现血栓形成症状的患者应及时评估并适当治疗。
另一种JAK抑制剂在类风湿关节炎(芦可替尼未获批用于此病症)患者中增加了淋巴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非黑色素瘤皮肤癌除外)的风险(与使用TNF阻滞剂治疗的患者相比)。当前或既往吸烟者风险额外增加。
在开始或继续芦可替尼治疗前,考虑个体的获益和风险,特别是对于已知患有继发性恶性肿瘤(成功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除外)、发生恶性肿瘤的患者以及当前或既往吸烟者。
FDA,20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