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口服给药,可空腹服用,也可与低脂餐同服(例如,一餐约含400卡路里热量,其中脂肪供能占比低于25%)。
片剂需整片吞服。也可将片剂压碎,与水混合后在2小时内服用。
用药剂量需依据患者体重以及是否合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来确定。
若停用强效CYP3A4抑制剂,需等待该抑制剂在体内经过至少5个半衰期后,方可将瑞维美尼的剂量增至未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患者的标准推荐剂量。
若发生漏服,应在漏服当日尽快补服,且补服时间需与下次服药时间至少间隔12小时。次日恢复常规服药方案,12小时内不可服用2次剂量。
本品的上市剂型为枸橼酸盐,剂量以瑞维美尼计。
年龄≥1岁且体重<40千克、未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的儿科患者:推荐剂量为160毫克/平方米体表面积,每日2次。体重<40千克患者基于体表面积计算的推荐总片剂剂量,详见药品说明书。
年龄≥1岁且体重<40千克、正在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的儿科患者:推荐剂量为95毫克/平方米体表面积,每日2次。体重<40千克患者基于体表面积计算的推荐总片剂剂量,详见药品说明书。
年龄≥1岁且体重≥40千克、未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的儿科患者:推荐剂量为270毫克,每日2次。
年龄≥1岁且体重≥40千克、正在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的儿科患者:推荐剂量为160毫克,每日2次。
瑞维美尼的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若未出现上述两种情况,治疗时长应至少达到6个月,以确保患者有足够时间产生临床应答。
体重<40千克、未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的成人患者:推荐剂量为160毫克/平方米体表面积,每日2次。体重<40千克患者基于体表面积计算的推荐总片剂剂量,详见药品说明书。
体重<40千克、正在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的成人患者:推荐剂量为95毫克/平方米体表面积,每日2次。体重<40千克患者基于体表面积计算的推荐总片剂剂量,详见药品说明书。
体重≥40千克、未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的成人患者:推荐剂量为270毫克,每日2次。
体重≥40千克、正在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的成人患者:推荐剂量为160毫克,每日2次。
瑞维美尼的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若未出现上述两种情况,治疗时长应至少达到6个月,以确保患者有足够时间产生临床应答。
若患者出现不良反应,需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考虑暂停治疗、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
药品说明书推荐的不良反应剂量调整方案、减量梯度,可分别参考下文的不良反应剂量调整原则,以及未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患者的剂量减量标准、正在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患者的剂量减量标准。
疑似发生分化综合征时,应立即给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并监测患者血流动力学指标,直至症状完全缓解,且监测时长至少持续3天。若给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后,严重症状仍持续超过48小时,或患者出现危及生命的症状(如需要呼吸机支持的肺部症状),应暂停瑞维美尼给药。待症状改善至≤1级后,可恢复原剂量给药。
若患者白细胞计数升高或快速上升,应启动羟基脲治疗;若存在临床指征,需联合白细胞分离术。仅当白细胞增多症改善或缓解后,方可逐步减少羟基脲剂量。
QT间期延长至480–500毫秒:暂停瑞维美尼给药,检测电解质水平,纠正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待QT间期恢复至≤480毫秒后,可恢复原剂量给药。
QT间期延长超过500毫秒(3级):暂停瑞维美尼给药,检测电解质水平,纠正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待QT间期恢复至≤480毫秒后,采用降低后的剂量恢复给药,具体可参考未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患者的剂量减量标准和正在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患者的剂量减量标准。
QT间期延长伴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相关症状或体征(如尖端扭转型室速、多形性室速等,4级):永久停用瑞维美尼。
血钾水平在3.6–3.9毫当量/升和(或)血镁水平在1.7–1.9毫克/分升:补充钾和(或)镁,同时继续瑞维美尼治疗,无需调整剂量。
血钾水平≤3.5毫当量/升和(或)血镁水平≤1.6毫克/分升:补充钾和(或)镁,并在24小时内复查电解质水平。暂停瑞维美尼给药,持续补充电解质,待电解质水平完全纠正后,恢复原剂量给药。
暂停瑞维美尼治疗,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1级或恢复至基线水平。若不良反应在≤7天内缓解,恢复原剂量给药;若再次发生相同的≥3级不良反应,需暂停治疗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之后采用降低后的剂量恢复给药,具体可参考未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患者的剂量减量标准和正在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患者的剂量减量标准。若不良反应缓解时间>7天,直接采用降低后的剂量恢复给药,具体可参考未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患者的剂量减量标准和正在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患者的剂量减量标准;若再次发生相同的≥3级不良反应,永久停用瑞维美尼。
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血小板减少症:暂停瑞维美尼治疗,直至症状缓解至≤2级或恢复至基线水平,之后恢复原剂量给药。若不明原因再次发生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血小板减少症,需暂停治疗直至症状缓解至≤3级,之后采用降低后的剂量恢复给药,具体可参考未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患者的剂量减量标准和正在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患者的剂量减量标准。
≥3级过敏反应:永久停用瑞维美尼。
对于体重≥40千克、初始剂量为270毫克口服每日2次的患者,减量后剂量调整为160毫克口服每日2次。对于体重<40千克、初始剂量为160毫克/平方米体表面积口服每日2次的患者,减量后剂量调整为95毫克/平方米体表面积口服每日2次。
对于体重≥40千克、初始剂量为160毫克口服每日2次的患者,减量后剂量调整为110毫克口服每日2次。对于体重<40千克、初始剂量为95毫克/平方米体表面积口服每日2次的患者,减量后剂量调整为65毫克/平方米体表面积口服每日2次。
FDA,2025.10
Revuforj的推荐剂量因患者体重和是否联用强效CYP3A4抑制剂而异。瑞···【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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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严格按照医护人员的指示服用Revuforj。除非医护人员另有指示,否则请勿···【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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